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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中国香港的人才输入计划)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中国香港的人才输入计划)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简称“高才通计划”)由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出,主要面向高学历和高收入人士,获批者可以在未来24个月内体验香港的工作和生活。2022年12月28日,该计划正式开始接受申请。
高才通计划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及高学历的高端人才到香港探索机遇。这些高端人才包括高收入人士和世界顶尖大学的毕业生。所指的收入指应课税的就业或业务收入,所指的顶尖大学指被载列于由劳工及福利局根据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及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制定的名单中的大学。
高才通计划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和越南的国民。
发展历史
2022年10月19日上午,中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任内首份《施政报告》。提出的措施包括成立“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以及优化现有多项输入人才计划等。
12月28日起,香港“人才服务窗口”线上平台投入运作,新设的“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也开始接受申请。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政策,通过该计划引进的人才,可获两年签证,并在居住香港7年后可以申请永久身份证。香港只有两种身份,那就是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通常所说的入户香港,其实也就是申请香港居民身份。
申请资格
有意根据高才通计划申请前来香港特区的人士,在提出申请时无须已在香港特区觅得工作。他们只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获准在港逗留24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申请人可以选择按下文第(a)至(c)段所列其中一个类别提出高才通计划的申请:
(a)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注1达港币250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的人士(A类申请);
(b)获全球百强大学注2颁授学士学位注3、并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累积至少三年工作经验注4的人士(B类申请);或
(c)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注5,获全球百强大学注2颁授学士学位注3,但工作经验少于三年的人士(C类申请);这类申请受年度配额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类申请并不适用于在香港特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的非本地学生注6。
任何上文第(a)至(c)段所述类别人士根据高才通计划提出前来香港特区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没有保安理由拒絶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以及
有年度配额可供分配(只适用于C类申请人)。
根据高才通计划获批准来港的申请人,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24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每位申请人根据高才通计划只可获批此项"初次逗留安排"一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符合上述的申请资格及一般的入境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可根据高才通计划申请前来香港特区就业:
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
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香港特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下称"澳门特区")及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均须申领签证/进入许可。虽然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入境处对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作出修订而无须事先作出任何通知,希为留意。
注1:
全年收入是指应课税的就业或业务收入,包括薪金、津贴、股票期权及从其拥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润。由个人投资所产生的收入不会计算在内。
注2:
全球百强大学是指全球百强大学综合名单(下称"综合名单")载列的大学/院校。综合名单是劳工及福利局根据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全球最佳大学排名及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这四个指定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在过去五年所列的百强大学/院校而制定。为免生疑问,从全球百强大学设立的持续和专业教育学院、分校、延伸学院或附属学院等所获取的学历,将不予接受。有关最新的综合名单,请按此浏览。
注3:
申请人从全球百强大学所获取的学历水平,必须等同于香港认可的学士学位标准。为免生疑问,名誉学士学位将不予接受。
注4:
相关工作经验是指毕业后累积的全职或自雇工作经验。
注5:
在过去五年内毕业以"毕业年份"计算。
注6:
非本地学生是指持有入境事务处处长发出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前来港就读的人士。
目标人群
该计划吸引3类目标人士:A类为申请前一年收入达250万港元或以上人士;B类为全球百强大学毕业,并在5年内累积最少3年工作经验人士;C类为申请前5年在全球百强大学毕业,但工作经验少于3年的人士,此类人士每年上限1万人。